起重机有哪些情形需要报废并注销

起重机在以下情形之一时,应当报废并注销:

  1.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,无改造、维修价值

  •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、维修价值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登记机关注销。

  1. 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

  • 同样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当特种设备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时,应当报废,并进行注销登记。

  1. 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

  • 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明确指出,建筑起重机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1. 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

  • 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规定,建筑起重机械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,不得出租、使用,应当报废,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1.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

  • 同样根据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,建筑起重机械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1.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

  • 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明确,建筑起重机械若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1. 超过检验周期的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特种设备超过检验周期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登记机关注销。

  1. 出现过多次事故的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特种设备出现过多次事故的,应当报废,并向原登记机关注销。

有哪些 起重机 情形

挖掘机找活二手买卖APP

安卓安装 苹果安装